成都社保积分落户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纳社会保险
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缴费的,分别按10分/年累积计算。
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
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
稳定居住
拥有成都市自有住房或合法承租的租赁住房,连续居住按10分/年累积计算,满6个月的积5分。
稳定就业
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其他加分项
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加10分;
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在“东进”和“南拓”区域就业,每年加20分;
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加10分;
个人贡献: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区(市)县级表彰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10分;
鼓励创新创业:参加创业大赛获奖或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在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分别加15分、10分、5分。
总积分等于各项指标积分之和。当积分达到140分,且社保缴纳满五年,即可申请落户成都。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而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政策为准。






